廊坊新闻网讯: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做好禁止焚烧秸秆、树叶、荒草、垃圾工作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树叶、荒草;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是禁止露天焚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工作协调机制,综合利用行政、法治、经济、科技等手段,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禁止露天焚烧工作。
三、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作为防治大气污染、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根据当地秸秆资源情况和综合利用现状,编制本行政区域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积极引导、支持单位和个人通过秸秆还田、全株青贮和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等方式开展综合利用,强化露天焚烧源头预防。
着力做好五方面工作。凝聚共识,勇当先。以全省正在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大胆试、大胆闯,突破思想禁区,破解现实难题,勇当改革创新的探路人、协同发展的先行者、城乡统筹的试验田、民族团结进步的示范区。再鼓干劲,收好官。对照年初确定的任务,摸清薄弱环节,找出存在差距,采取针对性强的工作措施,确保今年各项预期目标圆满完成。深度谋划,开好局。立足“十三五”开局新突破,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认真研究大厂从哪对接、如何对接并结合各自分管工作,集成已有工作成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谋划一批重点任务、一批产业项目、一批重点工程、一批惠民实事,切实把国家的支持政策转化为加快发展的现实机遇。抓好落实,促发展。坚持“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和鲜明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重大工作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效能。转变作风,强保障。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时刻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把务实担当的好作风全面展现出来,时刻关注群众安危冷暖,切实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推动大厂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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