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冀气领办〔2015〕182号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唐山、廊坊、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定州、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预计12月18日至23日我省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区域二(唐山、廊坊、沧州市)将出现连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 请你市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于12月18日0时启动橙色(Ⅱ级)应急响应,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