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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绩

2022-06-08 07:46:54 来源:西海都市报

多措并举全力推进青海湖生态保护

编制《青海湖流域生态旅游规划》《青海湖自然教育与生态体验规划》《刚察县仙女湾生态旅游协同发展策划》,启动建设鸟岛观鸟基地、普氏原羚科研救护中心、湟鱼洄游观赏基地3个生态教育基地,一体推进生态旅游。

编制完成《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规划》《青海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青海湖流域科研监测体系规划》。持续推进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标准化建设,成立中科院水生所青海湖高原湖泊湿地生态环境科学观测野外台站,完成青海湖视频监控点和鸟岛数据中心、青海湖空基无人值守湿地鸟类监控系统和湿地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及保护站维修改造,全面加强青海湖生态保护科研监测能力。

实施青海湖湿地保护与修复、科研监测体系建设等18项重点生态项目,总投资达到1.8亿余元;建立滚动项目储备库,储备生态监测、保护修复、设施建设3大类15项总投资约15亿元的项目;实现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项目纳入省发改、林草系统重大项目储备库,项目支撑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实施刚毛藻水华治理项目,累计投资4000万元,治理面积1100余公顷,打捞湿刚毛藻5.57万余吨,研究形成《青海湖水生态系统健康状况评估报告》等10个专题报告。

全面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绿盾”、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青海湖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大巡护行动。制定《青海湖流域垃圾清理整治实施方案》,清理整治垃圾问题96处,整治生态问题12处,青海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首次完成青海湖流域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本底调查,编制完成《青海湖流域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本底调查报告》及湿地、草原、水资源与水生态、生物多样性等专题报告,全面查清青海湖流域家底,夯实国家公园创建基础。

编制完成青海湖国家公园总体规划、设立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编制完成并向国家林草局上报《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方案》,国家公园管理局已批复同意开展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标志着青海湖国家公园进入创建实施阶段。

合力推进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

主动与青海湖流域州县地方政府沟通衔接,建立局地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分别与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政府共同出台《关于深入开展“青海湖大保护大治理大联合”行动的意见》,健全完善州与局、县与分局两级联系协调机制,联合开展“绿盾”行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青海湖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大巡护行动,形成合力推进青海湖生态保护和国家公园创建的良好局面。

主动与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和草原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等7个省直部门汇报衔接,建立共同做好青海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联系协调机制,形成大联合大治理大保护工作新格局。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设计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503所、中咨集团生态研究院等科研单位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合力开展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重大课题和重大战略研究,协同推进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国家公园高质量创建。

守护好青海湖自然和生态资源

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流域生态一体保护为基础,着力优化生态保护格局,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巡护监测制度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力保障,保护好青海湖生态环境,维护好青海湖生物多样性,守护好青海湖自然和生态资源,构建好青海湖生态安全屏障,全力维护和巩固我省“两屏三区”生态安全大格局。

坚持以水生态安全为核心,着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和质量,启动青海湖水位上涨趋势研究,开展水生态系统健康现状系统性调查,实施青海湖重点水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恢复水平。

坚持以生态系统一体化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为导向,着力推进青海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态系统整体保护和综合治理,结合青海湖国家公园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农牧业和生态旅游业发展,统筹生态、生产、生活,探索综合系统治理标准化模式,推进退化草原、沙化土地、刚毛藻水华等受损自然资源综合治理。

坚持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着力探索生态文明制度创新路径,推进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提升,积极开展生态保护社区共管模式,建立起“机制共建、义务共担、资源共享、实事共办”的共享共治模式,形成保护与发展的利益共同体。

坚持以高质量绿色发展为主线,着力打造青海湖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推进传统观光型旅游向生态体验型延伸,丰富具有高原特色、民俗风情的多元生态旅游产品,构建生态优美、要素聚集、功能完善的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发展空间布局。

完善青海湖生态旅游、自然教育与生态体验等规划体系建设,依托鸟岛观鸟基地、普氏原羚科研救护中心和哈尔盖普氏原羚监测教育基地,构建全国重要的生态体验和自然教育平台。

关键词: 生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