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青海银保监局筹备组对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银保监筹〔2018〕80号)。
决定书显示,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郝耀辉,该分行存在押品未真实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超授信规模发放贷款的违法违规事实。
青海银保监局筹备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罚款5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1月20日。
关键词: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青海银保监局筹备组对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银保监筹〔2018〕80号)。
决定书显示,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郝耀辉,该分行存在押品未真实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超授信规模发放贷款的违法违规事实。
青海银保监局筹备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罚款5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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