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3日公布了许昌银保监分局对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许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2号)。
决定书显示,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法定代表人为朱猛,该分行存在通过平移贷款,掩盖真实不良的违法违规事实。对此,申龙飞负主要责任。
许昌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5〕72号)第二十七条、《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6〕42号)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罚款30万元。
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5〕72号)第二十七条、《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6〕42号)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申龙飞给予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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