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中小学原则上不晚于3月1日开课,教职工需提前一周到岗。严禁中小学随意延迟开学时间,对不按时开课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将问责。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要认真安排组织好开学第一课;要确保教材按时到校、保质保量,严格实行教材教辅材料用书目录制度,严把图书读物及数字教学资源“入校关”。二要持续发挥控辍保学联控联保长效机制,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要紧盯在册学生春季学期转学、休学,特别是跨地区、跨省转学学生,强化跟踪问效,严防在册学生失学辍学。三要严格落实我省学籍管理和中小学、普通高中招生入学管理办法,严禁违规转学、空挂学籍。四要严格落实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教学计划安排,合理编排课程表、作息时间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教学时间不得少于19周,暑期放假时间不得早于7月15日,普通高中实际教学时间不少于20周,暑期放假时间不得早于7月22日。严禁随意停课或采取集中补课、“填鸭式”教学等方式,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在规范作业设计方面,各校要严格落实作业管理要求,明确作业设计目标,丰富作业内容和形式,严格控制作业量与作业难度。五要接续做好课后服务,巩固已有成果,各地各校要结合学生和家长实际需求开展课后服务,下午课后2小时作为课后服务时间,结束时间不得早于18时30分;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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