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燕兵)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河北邯郸交通事故交警拖车收取费用 是否合理”的问题。河北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救援公司未按照物价标准收取,已协调当事人与救援公司之间按照物价标准收取救援费,目前问题已经解决。同时对救援负责人进行约谈整改,严格执行物价标准,不得私自违规收费。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2022年8月19日晚7时30左右,我被逆行电动自行车撞倒,我的电动车受损,我本人也被撞伤。后经过经开区交警处理,我的电动车和肇事电动车被拖走。我于第二天下午在事故科处理结束后去停放电动车的地方取车,被告知收取拖车费用150元,后来一直协商讲价无果,我支付了150元,将车辆取走。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河北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反映问题已经核实,救援公司未按照物价标准收取,已经协调当事人与救援公司之间按照物价标准收取救援费,目前问题已经解决。同时对救援负责人进行约谈整改,严格执行物价标准,不得私自违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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