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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7月7日开始

2015-07-07 12:38:41     来源:廊坊新闻网

      6日上午,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召开了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岗前培训暨动员大会,对录取现场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录取动员、廉政教育及录取工作相关业务培训。明确今年高考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和纪律要求,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平稳,让考生和家长满意。

  “作为招生考试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录取工作寄托着广大考生进入大学深造的美好愿望,承载着无数家庭对幸福生活的美好期盼,备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关注度高。”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省教育考试院分党组书记杨勇介绍,2015年河北省高考的考试、评卷、划定分数线、公布成绩、填报志愿等一系列工作都已顺利完成,高校录取工作将于7月7日正式开始。所有招录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三四三一”高校招生录取机制,实行省招委全体会议、省招委主任会议、录取领导小组会议三级决策制度,坚持不点录、不超录、不换录、不违规录取等四不原则,认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舆论和社会三方监督,努力使人民群众满意。

  录取期间,招生监察办公室将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严格按照国家和河北有关政策监督高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的行为、及时纠正违背录取规则的行为。

  同时,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等学校存在违规招生录取行为的,可向所报考高等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考生或者其监护人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解释不服的,可以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省教育考试院或者省教育厅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教育部提出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