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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河北省税务局挂牌后原印制发票可用至今年12月31日前

2018-06-26 09:48:40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省税务局挂牌后原印制发票可用至今年12月31日前

记者近日获悉,为确保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挂牌后有关税收业务的顺利衔接,省税务局承继原省国税局、原省地税局的工作和职责,办理尚未办结的事项。省税务局相关人士表示,新机构挂牌后,省税务局监制发票启用新的发票票种名称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印制的原省国税局监制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挂牌后,原显示“河北国税”及税徽水印字样的发票印制用纸,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用于印制挂牌后的河北省税务局监制发票。(记者烟成群 通讯员王威)

关键词: 税务局 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