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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底前河北省住房租赁业务全部纳入平台监管

2018-11-21 15:56:12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到2018年底前,石家庄市、廊坊市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2019年6月底前,各市完成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基本建成省级平台;2019年底前,全省住房租赁业务全部纳入平台监管。

河北省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采用“四四三”建设模式,即四个平台: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住房租赁交易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四级联网:省、市、县(区)及住房租赁机构四级联网。三级监管:省、市、县三级住房租赁管理部门对住房租赁市场运行情况进行监管。

省级平台主要通过数据交换平台,汇集各市住房租赁数据,实现规模监测、价格监测、信用监测、趋势预测等统计分析功能。市级平台主要包括住房租赁监管、公共服务、住房租赁交易和数据共享交换四部分。(记者张秀娟 通讯员吴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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