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记者从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全省新建成95家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88.8%的城市街道,超出规定目标8.8个百分点。全省13个市全部完成市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截至2018年12月,全省城乡低保对象146万人(城镇23.8万人,农村122.2万人),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601元/月和4314元/年,平均补差标准达到374元/月和232元/月,同比提高54元和41元。
2019年,省民政厅将继续实施好社区和居家养老民心工程,新改扩建100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培育100家星级示范养老院、改造提升40家特困供养机构。制定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和管理办法,使城市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体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领导协调机制,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完善帮扶救助政策。建立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建立健全县级救助管理体系,提高救助、服务和管理能力。(记者王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