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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春节期间安全提示

2020-01-14 11:36:11 来源:人民网-河北频道

春节期间,雨雪冰冻天气增加,易引发安全风险,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近日发布春节安全提示,要求各企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严密组织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生产安全。

节日期间,各煤矿企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冶金工贸行业要做好节前职工安全宣教工作,提高职工生产生活安全意识,防范生产生活安全事故;节假日期间,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保证领导在岗带班。春节前要开展重点检查,并确保将检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全力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要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对处置相关要求,按规定的内容、时限和程序上报信息并做好处置工作,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保证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

购买烟花爆竹,要到有销售许可证的门店购买合格产品。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注意安全,居民不要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城市里要到指定区域燃放,农村也要选择宽敞、安全的场地燃放,不要在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重要物资仓库、文物建筑、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以及山林、柴草堆垛、高压线附近燃放,燃放和观赏时要注意站在上风方向,燃放后,应立即清理余火和残渣。未成年人燃放鞭炮时家长一定要在旁陪同指导,确保人身安全。

各类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人员,加强对重点部位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商市场、宾馆饭店、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制定并演练应急疏散预案,举办节庆或商业活动时,场地、电气设备设置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消防器材,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居民家庭要注意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取暖电器远离可燃物,不在室内、走廊、疏散通道存放电动车,电动车充电时要有人看管;及时清理阳台、走道、楼梯间、疏散通道的杂物,出门不要忘记关闭电源和燃气开关。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一旦发生火灾,请用安全锤或坚硬物品击碎车窗玻璃,有序逃生。

外出购物、旅游或住宿,要注意熟悉所在场所的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火灾迅速逃生,不贪恋财物。

驾驶车辆遇到悬挂应急救援号牌和使用警灯警报的消防车辆执行任务,应主动避让,保障救援车辆顺利通行,停车时不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遇到火灾,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请拨打96119进行举报。

外出旅游,要遵守景区的防火规定,不要吸烟和乱扔烟头。进入林区牧区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草原,严禁在林区草原及周边野外吸烟、野炊、烧荒、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行为,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要加强对智力障碍者、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管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看护,防止玩火失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春节期间,祭祀祭礼扫墓,提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上坟不烧香、不烧纸、不燃放烟花,以免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如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请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警。

各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值守,进一步完善细化应急预案,备好应急物资,遇有险情及时、有效处置,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祝龙超)

关键词: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安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