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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河北省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

2020-08-11 10:07:04 来源:河北日报

我省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和农村信用社承办

校园地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承办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方便相关学生全面了解国家及我省高校现行的各项资助措施,我省于7月15日起开通了“河北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连日来,助学贷款、大学新生资助等问题成为咨询热点。

“‘助学贷款去哪儿办?’问得最多。”工作人员介绍,7月15日一上班,就有学生从保定易县打进热线,询问具体办理事项。工作人员解释,我省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和农村信用社承办,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农村信用社县(市、区)联社统一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承办,目前仅在省属公办的28所高校开办,秋季学期开学后,由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除了助学贷款,准大学生及家长还关心可以享受哪些资助政策。对此,工作人员提醒,针对大学新生入学有两项特别资助,即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和大学新生入学救助。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主要解决报到的路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

其中,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对象为当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对当年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行一次性救助。学生可以向就读高中申请,或登录申请。(记者马利)

关键词: 河北 入学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