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85,同比下降9.7%,为2013年以来同期最好水平
■1-6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0%
■今年上半年,全省优良天数达到122天,同比增加4天
从7月2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上半年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我省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1至6月,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85,同比下降9.7%,为2013年以来历年同期最好水平。
PM2.5平均浓度大幅下降
1至6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0%,高于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下降幅度9.1个百分点。其中,4、5、6月份,全省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35、30、28微克/立方米,连续三个月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全省PM10平均浓度8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二氧化硫1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二氧化氮32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一氧化碳1.6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3%;臭氧1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5%。
今年上半年,全省优良天数达到122天,同比增加4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为7天,同比减少2天,实现了优良天持续增加、重污染天持续减少。
8个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平均浓度均实现改善,其中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8%,下降幅度优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降幅1.8个百分点。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前20名中,我省占6个。邢台、邯郸市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后十位,石家庄、唐山市排名位次同比提升。
“硬核”措施治本攻坚
持续加强督查执法监管
大力压减重点行业低效和过剩产能,全省关停3家钢铁企业及其他企业高炉15座,转炉11座,燃煤机组3台,独立石灰窑19家,砖瓦窑企业51家;关停4.3米焦炉7座,退出产能210万吨,石家庄、唐山市实现4.3米焦炉清零。
严格控制钢铁、电力、建材等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承德、秦皇岛市纳入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
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实施重型车辆国六排放标准,达标整治国四及以上重型柴油货车7234辆。
加强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完成钢铁企业深度治理项目368个,提标改造砖瓦、石灰、耐火材料行业炉窑436台。
组织开展臭氧污染“夏病冬治”,504家企业实施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942家企业开展无组织排放治理,1574家企业实施末端提升改造,有效减少VOCS排放。
强化扬尘面源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攻坚行动。
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将全省6万余家涉气工业企业全部纳入减排清单,实行“一厂一策”差异化管控。
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68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23个。组织开展2020-2021年秋冬季第五轮大气环境执法、扬尘污染、涉VOCs企业帮扶执法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有效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积极主动推进碳达峰行动,对全省碳排放情况开展摸底调研,科学、系统、稳妥推动碳达峰工作。(记者高航 乔娅 吴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