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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出台《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已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从制度层面明确建立以“自主申报+信用承诺”的经营主体登记体系,将经营自主权更大程度交还企业。
经营场地放宽限制。登记机关不再审查住所(经营场所)的法定用途和使用功能,并推行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改革,经营主体可以备案多个符合条件的经营场所,也可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实现“一次申请、一本执照、多点经营”。
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可自主选择。企业办理经营主体登记时可自主申报名称,通过智能比对可实现“申报即用,有诉即改”,有效解决企业名称资源紧缺、取名难、核名难问题。企业填写经营范围时,仅需登记主营项目和许可项目,非许可类经营活动不再受登记限制,申请人选择经营范围的时间减少约80%。市场监管部门还建立了经营范围规范用语词库,方便企业通过词库选择相应的经营范围表述。
“承诺”可替代“证明”。办理经营主体登记时,向登记机关提交商事登记确认承诺书,可免予提交决议决定、相关人员任职文件、清算报告等证明材料。如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已由改革前的5份申请材料减少至3份。
近年来,经过商事制度改革,广西的市场准入门槛已大幅降低,但与经营主体的实际需求仍有一定差距。为此,我区2023年起在自贸试验区开展了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2025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出台了《办法》,将改革试点上升到制度层面,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效运行。
据悉,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在广西自贸试验区试点以来,至今已惠及1926户企业,审批一家新设立企业平均用时缩短至约8分钟,审批时间压减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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