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袁伟华 通讯员崔丽娜)7月6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入住门槛将再次降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最高调整为3260元,新就业职工毕业时间上限调整为8年,从而使保障房申请范围得到进一步放宽。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中低收入门槛再调低: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调整为最高3260元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城镇实际居住;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即现执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260元以下);申请人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不再受收入限制;申请人家庭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此前该人群申请条件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家庭人均收入不得超过2173元,政策调整后,将收入上限扩大了0.5倍。 同时,放宽了退休人员的申请条件,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人群将不再受收入限制,也就不需要再开收入证明了。 新就业职工:毕业期限调整为未满8年 新就业职工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或持有市区居住证;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8年;收入稳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家庭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和调整前相比,对于新就业职工,大中专院校毕业时间由5年上限调整为8年,即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8年内都可申请。 外来务工人员:取消收入限制 外来务工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持有市区居住证;收入稳定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家庭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对于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其实在今年年初已经取消了收入限制。但一些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在接收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时,还要求该类申请人提交收入证明。对此,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组织基层办事人员进行培训,将放宽政策全面落地。 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此外,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方可申请。按照规定,单身申请人父母在本市房产数量大于子女数、父母在本市有单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上)、家庭房产总面积除以申请人父母及与其同住子女的总人数大于等于30平方米的不得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