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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局决定对中弘股份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2018-05-10 12:56:34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以往经常看到纪委查处腐败案件的通报中“XXX凌驾于组织之上,独断专行”的字眼,没想到证监会安徽证监局的决定书中也出现了类似表述。

5月9日,主营房地产开发的中弘股份(1.350,0.02,1.50%)(000979)公告收到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认定“你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红凌驾于公司内部控制之上,干预公司经营管理,直接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导致公司在大额资金管理、对外投资等方面存在未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的情形,并且当该事项发生后,公司未及时进行披露”。

证监局决定对中弘股份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中弘股份立即对公司内控开展自查,并按如下要求进行改正。

1、针对公司存在的内控缺陷事项,你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改善内部控制,加强有效监督与制衡,切实履行重大事项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2、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司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3、你公司应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 年修订)》 第六条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违规行为对上市公司的不利影响。

要求中弘股份在收到本决定书后30 日内向安徽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责任追究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整改效果等内容。

在实控人“独裁”之下,上市公司完全陷入困境。包括上述这份决定书,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安徽证监局给中弘股份先后下达了3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一、逾25亿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未归还

5月9日晚上,中弘股份发布《暂时补流资金未能全部归还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17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使用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不超过8.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不超过18.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7 年 4 月 27 日将 26.80 亿元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其资金用途为偿还短期拆借资金、支付土地款、兑付16弘债02 利息及偿还项目借款。

截至5月9日,公司陆续收回的补充流动资金只有1.0166 亿元,尚余 25.7834 亿元用于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尚未收回。

对于补流资金不能收回的主要原因,公司解释如下:

1、2017 年公司的房地产业务受到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特别是受北京3.17 商办项目(商住房)调控政策的影响,公司御马坊项目和夏各庄项目(商业部分)销售困难,且2016 年度已销售的御马坊项目在 2017 年和 2018 年一季度大量退房,其他区域项目与上年同期相比销售收入也大幅下滑,导致公司的2017 年房产销售收入大幅下滑。

2、公司所属境外公司(包括中玺国际、KEE、亚洲旅游等)2017 年亏损较大。2017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11 亿元,亏损较大。因而,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2017 年收购 A&K 公司,但 2017 年度 A&K 公司并未达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2017 年底预付海南新佳旅业开发有限公司 61.5 亿元股权转让款。因此,公司现金流愈加紧张。

截至2018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逾期借款本金 275,033.60 万元,逾期借款利息25,047.81 万元。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未能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金额257,834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对于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有三:

1、寻求重组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永红先生正在积极推进重组进程。中弘卓业、王永红先生与深圳港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 年 3 月 19 日共同签署了《关于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重组协议》。

如若该重组终止,公司将继续寻求新的重组,通过重组来让公司尽快摆脱困境。

2、加快资产出售

目前,公司在积极推进公司库存房产销售的同时,正跟多家机构积极商谈资产出售事宜,将通过出售相关资产回笼资金,争取早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偿还各类逾期借款,解决诉状(仲裁)事宜,解除相关资产查封。

3、催收应收账款

公司财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催收,预计总额约11.3 亿元,部分缓解流动性压力,维持公司正常运营。

二、逾期债务合计22.7亿元

根据公司5月3日发布的有关公告,截至4月23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债务合计金额为227,053.33万元,全部为各类借款,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13%。

三、61亿元预付款支出未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总监被警示

三、61亿元预付款支出未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总监被警示

四、多项工程陆续停工,不及时、准确披露

四、多项工程陆续停工,不及时、准确披露

五、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全被司法冻结

五、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全被司法冻结

截至2018年2月27日,控股股东中弘卓业所持中弘股份99.7%已经办理质押登记手续。中弘卓业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什么是轮候冻结?就是同一股份之上,冻结一次以后又冻结N次。

六、实控人曾是清华大学客座教授

六、实控人曾是清华大学客座教授

中弘股份全称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2009年、2010年借壳ST科苑上市的。中弘股份实际控制人王永红与中弘股份现任董事长王继红是兄弟关系。根据借壳上市重组的相关文件,对王永红介绍如下:

七、股价跌到1元区

关键词: 证监 措施 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