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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航空公司进入北京新机场 对国际航线予以倾斜

2018-05-15 22:29:28 来源: 北京青年报

5月15日,在中国民用航空局(下称:民航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近期发布的《国际航权资源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办法》)和《北京“一市两场”国际航权资源配置政策》(《政策》),民航局运输司司长刘锋进行了解读。

针对这两份文件,刘锋介绍,根据《办法》和政策的有关规定,民航局将从以下方面推进北京“一市两场”航权资源配置工作:

第一,按照“同一市场”原则开展北京“一市两场”国际航线航权资源配置工作。北京新机场和首都机场被视为一个航点,即:由首都机场和北京新机场出发至同一境外航点的航线视为同一航线。

第二,在北京新机场运营的航空公司,其在首都机场运营的国际航线航班,于新机场投入运营后四年内全部平移至新机场,并持续持有已获批的国际航权。

第三,对北京新机场国际航线发展予以政策倾斜,鼓励航空公司积极进入北京新机场经营,有序放开市场空间充足且我国航空公司运力份额不占显著优势的远程国际航线。支持航空公司申请至北京新机场始发的国际航线,支持北京新机场国际航线网络的拓展。

此前的5月2日,民航局印发了《国际航权资源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和《北京“一市两场”国际航权资源配置政策》,重点是实施国际航权分类管理、促进适度竞争、建立量化管理体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分类配置国际航权资源。《办法》根据航权的开放程度,将我国的国际航权资源分为一类国际航线和二类国际航线的航权资源,分别采取不同的准入管理政策。

二是渐进打破“一条远程国际航线一家承运人”的规则。《办法》确定了渐进式开放二类远程国际客运航线新增承运人的准入标准。

三是明确航权资源配置遵循的原则并建立量化指标体系。国际航权资源配置遵循公共利益最大化、枢纽建设、有序竞争、效率最大化和提升综合竞争力5项原则,建立了由消费者利益指标、枢纽发展指标、资源使用效率指标、企业运行品质指标四个维度16项子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

四是严格航权使用管理。在航权使用的规范性方面,《办法》明确了航空公司不得擅自暂停或终止国际航线运营,确保国际航线经营的稳定性;在航权使用的充分性方面,《办法》重点监测国际航线开航情况,严肃处理不按期开航、航权使用效率低下等行为。

《政策》共9条,依据《办法》的有关规定,具体明确北京“一市两场”国际航权资源配置政策,主要是明确了北京新机场的主基地航空公司、航空公司在首都机场运营的国际航线平移至北京新机场的过渡期安排,航空公司申请两个机场国际航权时的赋值规定,以及涉及北京新机场的国际航权使用管理规定等。

为充分发挥北京新机场的战略作用,统筹实施北京“一市两场”国际航权资源配置工作,《办法》和政策在航权配置指标的赋值上对航空公司开辟新机场的国际航线给予了适度倾斜,尤其是北京新机场投入使用前,航空公司申请新机场的二类国际航线航权时,对基地公司与中转比重两项指标采取了有利于北京新机场的赋值方法。这些支持政策,将有利于北京新机场尽快构建起通达全球、覆盖周边的国际航线网络。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具备国际经营范围的航空公司都可以参与北京市场的经营,其中一类国际航线放开市场准入,二类国际航线若涉及多家竞争的,依据《办法》中承运人准入原则和量化指标体系进行综合打分排序,将航权资源向能够促进消费者利益最大化、枢纽建设贡献大、航权使用率高、运行品质好的航空公司倾斜。东航和南航将入驻北京新机场,作为基地航空公司,东航和南航将在新机场投入运营4年内,将其在首都机场运营的国际航线航班平移至北京新机场,并根据《办法》申请北京新机场始发的国际航线。” 刘锋说,制订《办法》旨在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国际航权资源配置机制,做到条件明确、程序清晰,量化评定,通过这个《办法》最大限度地减少自有裁量权。

刘锋表示,民航局将充分发挥北京新机场“国家发展一个新的动力源(6.090,-0.06,-0.98%)”的战略作用,综合推进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和北京新机场两个大型国际枢纽机场建设,鼓励航空公司根据自身的国际航线规划、运营保障能力以及市场需求适度竞争,差异化发展,积极投身到北京“一市两场”大型国际枢纽建设,构建起结构更合理、覆盖更广泛、服务更全面的国际航线网络,促进我国国际航空运输高质量发展,为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做出积极的贡献。

关键词: 新机场 航空公司 航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