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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通报4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连云港友禾食品等企业

2018-09-05 14:30:00 来源:中国网财经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期,该局组织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糖、水产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罐头、酒类、婴幼儿配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85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85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具体情况如下:

一、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长沙开福商场销售的标称深圳市洋一食品有限公司经销的Z三N牌大虾香辣胡椒味片(膨化食品)(原产国:马来西亚),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2.0×105CFU/g、1.4×105CFU/g、1.8×105CFU/g、1.6×105CFU/g和1.5×105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检验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昆明市官渡区张启红散装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南华糖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砂糖,色值检出值为178IU,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50IU)高出18.7%。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昆明市官渡区马顺葆糖类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南华糖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砂糖,色值检出值为163IU,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50IU)高出8.7%。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淘宝鲜源美食企业店(经营者为连云港兮贤贸易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连云港友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寿司海苔(50枚),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2.6×104CFU/g、7.7×103CFU/g、5.7×104CFU/g、5.4×103CFU/g和1.0×106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3×104CFU/g。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关键词: 连云港 食品 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