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保监局发布“皖保监罚〔2018〕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人保财险巢湖市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人保财险巢湖市分公司营业部存在部分农险承保理赔档案不真实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安徽保监局决定对其罚款18万元。
同时,人保财险巢湖市分公司营业部时任副经理胡浩分管农业保险工作,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时任经理安金平负责全面工作,对上述违法行为亦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安徽保监局决定对安金平警告并罚款3万元、对胡浩警告并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