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应急办温馨提示:经与省气象台会商,预计11月9日—11日,将出现连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的重污染天气时段,为保障公众健康安全,现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时间自9日零时起至11日24时止。提醒儿童、老年人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建议市民乘坐公交或低碳交通工具出行。 |
廊坊市人民政府应急办温馨提示:经与省气象台会商,预计11月9日—11日,将出现连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的重污染天气时段,为保障公众健康安全,现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时间自9日零时起至11日24时止。提醒儿童、老年人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建议市民乘坐公交或低碳交通工具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