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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派出12个督导组 督查大气污染防治十条严控措施落实

2016-11-28 09:32:28     来源:廊坊新闻网
  11月27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十条严控措施督导检查组全体会,对落实“十条严控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常委、副市长贾永清对督导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据悉,为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我市制定了《廊坊市大气污染防治十条严控措施》,对燃煤、扬尘、机动车、工业、各类烟气等方面的污染治理,采取史上最严格的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为确保严控措施落实到位,市委、市政府从市直部门抽调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成立12个督导组,从即日起进驻各县(市、区)开展为期1个月的督导检查。
 
  贾永清指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经到了最为紧要、全力冲刺的关头,能否完成今年既定的目标任务,取决于最后1个月的拼搏努力。最新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十条严控措施力度大、强度高,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坚定决心,必须以决战决胜、壮士断腕的勇气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贾永清强调,各督导组肩负市委、市政府的重托,必须以对人民群众期盼空气质量好转高度负责的态度,挺起腰杆、放手大胆地开展督查工作。要坚持以问题导向为核心,以督查“十项严控措施”落实为重点,勇于担当、强化执行,切实做到真到一线、真查问题、真报实情、真督整改,把每天发现问题、督查问题的多少作为衡量督查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市大气办要实时汇总、实时通报。
 
  贾永清要求,必须以严明的纪律保障督导工作,以鲜明的导向考核激励督导工作。督导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坚持原则、严格自律,不徇私情、不讲情面。市大气办要制定督导检查考核办法,定期通报督导组工作情况,对于尽职尽责、成效显著的督导组,要及时给予表扬和褒奖,对工作滞后、敷衍塞责的要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