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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春节期间主城区内禁止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2017-01-31 15:58:18     来源:廊坊新闻网
  1月22日23时许,市区银河大桥东侧某底商门前,十多名男子燃放大量烟花,严重干扰了周边环境质量和居民正常休息。市公安局安次区分局天桥西派出所值勤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亮明身份后上前制止其非法燃放行为。出警民警张继亮介绍,民警上前劝阻时,其中五名醉酒男子不听从劝阻,对民警进行漫骂、起哄,推搡、拉扯,导致其中一名民警手部受伤。期间民警始终保持最大克制。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苏某某、冯某等因涉嫌妨害公务分别被安次分局治安大队依法处以刑事、行政拘留。
 
  春节到来之际,我市发布了关于2017年春节期间市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最新通告。通告规定,我市主城区区域北至北凤道;西至西昌路;南至南龙道;东至东安路合围区域内。北至北环道(云鹏道);西至和平路;南至爱民东道;东至东环路(创业路)合围区域内禁止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同时,我市党政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公园、商场、影剧院、文物保护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图书馆、档案馆、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火车站、汽车站等单位场所及周围50米内等区域禁止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除全面禁止燃放区域以外、市区大外环以内及廊坊开发区全面禁放区域以外为限制燃放区域。市政府启动Ⅲ级及以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限制燃放区域全面禁止燃放。
 
  通告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通告发布后,市民纷纷表示理解、支持。市民张明明表示,“春节期间最好的礼物就是大家团结一致,争取营造一个更好的环境,治理大气污染是廊坊人共同的责任,不能有丝毫松懈。”市民徐猛称庆祝过年并不只有燃放烟花爆竹一种方式。由于人们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空气污染比较严重。市民也应该拿出自己的行动,为廊坊的碧水晴天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