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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对ST慧球事件主要责任人顶格处罚

2017-06-04 22:03:31     来源:新浪网

  上交所强调,对ST慧球的系列违规行为,上交所在查明违规事实后,对公司从严处理,对主要责任人顶格处罚,体现了“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严肃态度。上交所将继续督促公司按前期要求整改,早日恢复信息披露及公司治理正常秩序,从根本上维护投资者利益。(记者 周松林)

  上交所6月2日发布对ST慧球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对ST慧球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鲜言、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顾国平、时任董事长董文亮、时任董事温利华、时任独立董事刘光如、时任独立董事李占国、时任董事会秘书陆俊安等16人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鲜言、顾国平、董文亮、温利华、陆俊安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光如、李占国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时任监事潘大明、董雪莲、顾远予以通报批评。

  上交所表示,ST慧球是上交所重点监管的公司。该公司在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出现多项违规,尤其是董事会蓄意编造及泄露不符合规定的1001项股东大会议案,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上交所对ST慧球事件主要责任人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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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交所分析,ST慧球案件有三个方面特点。一是违规持续时间长。公司前任实际控制人顾国平自2014年年底开始长期隐瞒实际控制人身份。而自2016年7月鲜言实际控制公司以后,操纵公司,肆意违规,拒不接受监管要求及时整改,时间持续半年多,严重破坏了公司正常的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秩序,损害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二是违规事项多。本次纪律处分涉及的违规行为多达10项,既包括鲜言、顾国平长期隐瞒实际控制人身份,也包括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方面的违规。公司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发生了多项严重违规行为,包括蓄意编造并擅自泄露不符合规定的1001项股东大会议案、未及时核实实际控制人情况、多次泄露尚未披露的重要公告、未与本所公司监管部门建立有效联系途径、拒不落实本所监管要求等。

  三是违规责任人多,共有19人。鲜言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长期隐瞒实际控制人身份,拒不落实证券监管要求,直接主导了公司系列违规事项;董文亮、温利华、陆俊安作为鲜言实际控制公司时期的董事、高管,直接实施了公司的系列违规行为;顾国平在其控制公司时期,长期隐瞒其实际控制人身份,未披露控制权变更事项;其他14人或直接参与了公司系列违规行为,或者没有直接参与违规行为、但未积极履职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