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重机)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郭现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韩录云补充质押及郭现生部分股票延期购回的通知。
公告显示,郭现生与韩录云共质押股数1818万股,其中,郭现生共质押股数1248万股、韩录云共质押股数570万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22%、8.08%。质权人分别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途为补充质押。
此外,郭现生延期购回质押股数5281.1万股,质押开始日期为2016年10月12日,质押到日期为2018年10月12日,延期后质押到期日为2019年2月15日,延期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2.10%,质权人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途为个人使用。
据了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现生持有林州重机股份2.39亿股,占林州重机总股本的29.81%;累计质押林州重机股份2.32亿股,占其持有林州重机股份总数的96.88%,占林州重机总股本的28.88%。韩录云持有林州重机股份7055.07万股,占林州重机总股本的8.80%;累计质押本林州重机股份6763.77万股,占其持有林州重机股份总数的95.87%,占林州重机总股本的8.44%。
林州重机称,此次股份质押为郭现生和韩录云对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刘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