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显示,国元农险芜湖中支下辖南陵支公司2017年存在审核不严导致虚假承保及虚假理赔、部分秋季作物承保理赔档案不真实等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安徽保监局决定对国元农险芜湖中支罚款30万元。
同时,国元农险南陵支公司时任副经理吴克梅(2017年7月16日调离)分管农业保险业务,时任副经理(主持工作)张力(2017年7月16日起不再主持工作)负责全面工作,二人对其任期内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国元农险芜湖中支时任总经理陈刚负责全面工作,分管芜湖市农业保险业务,对上述违法行为亦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安徽保监局决定对吴克梅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张力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陈刚警告并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