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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发布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2016-12-11 10:36:03     来源:新浪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监测和抽检,及时研究分析本校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全程预防、全程控制,在学校食堂餐饮和小卖部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学校师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组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讯(记者张潇)12月8日,记者获悉,省教育厅印发了《陕西省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各地、各校尽快制定出本地、本校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患于未然。

  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卫生机构及市、县教育局报告;市教育局接到县(区)报告后,再向市政府、省教育厅作出初次报告,初次报告必须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同时要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投诉举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

  各地各校全程预防全程控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省教育厅(举报电话:029-88668953)投诉举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对学校及相关人员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有权进行投诉举报。省教育厅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及时组织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该《应急预案》适用范围为:陕西省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生的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师生员工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已造成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和食品安全事故(统称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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