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新闻网-主流媒体,廊坊城市门户

超标排污拒不改正判赔150余万元 我省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宣判

2018-04-11 19:46:34 来源: 北京日报

月10日上午,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绿发会)诉秦皇岛方圆玻璃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此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河北法院宣判的首例大气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方圆公司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熔窑出口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平均值均超过《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且因拒不改正非法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对大气造成重大污染。经鉴定,被告公司所在地为秦皇岛市环境空气二类区,按照虚拟治理成本法计算,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损害数额共计154.96万元。

法院依照环境保护法、侵权责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条款,依法判处方圆公司赔偿因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损失共计154.96万元,支付至秦皇岛市专项资金账户(此账户资金将用于秦皇岛环境治理和修复);方圆公司在全国性的媒体上就其污染环境行为向社会公众刊登致歉声明;方圆公司支付原告中国绿发会因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3万元。

在此案审判过程中,由于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所涉专业知识广泛,专业深入,法官阅读了大量专业书籍。此外,案件审理所需的很多数据要经专业部门鉴定,调查难度大,耗费了大量时间。在案件审理中,如果仅强调该案的法律效果,判决相对容易,为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办案过程中,主审法官努力为方圆公司争取整改时间,两次赴北京与中国绿发会协商,数次深入企业指导整改。方圆公司排放达标后,在案件调解、鉴定过程中,合议庭成员又多次与双方负责人协调。鉴于该案为我省宣判的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件,赔偿金的存放账户成为新问题,秦皇岛市法院多次协调市政府设立了赔偿金存放专用账户。

中国绿发会是1985年在民政部注册、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其宗旨是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事业,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协助政府保护国家战略资源。

被告方圆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各种玻璃包装瓶的生产加工的企业,拥有玻璃窑炉四座。2015年12月23日,秦皇岛市海港区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海港区环保局)向该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熔窑出口排放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出口二氧化硫排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平均值均超过《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被该市海港区环境保护局罚款4次共计1289万元。据悉,此案的审理和公开宣判作为司法服务京津冀环境治理和秦皇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示范效应。

关键词: 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