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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申报表方面有什么变化?

2021-05-28 10:27:46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在5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实施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陈震说。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申报表方面有什么变化呢?陈震介绍,合并申报对原有分税种申报表和数据项进行“并、减、优”后,形成了新的报表体系,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叶税10个税种申报表有机统一到一张报表上。

纳税申报时,各税统一采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新申报表”)。新申报表由一张主表和一张减免税附表组成,主表为纳税情况,附表为申报享受的各类减免税情况。纳税申报前,需先维护税源信息。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确认无变化后直接进行纳税申报;税源信息有变化的,通过填报《税源明细表》进行数据更新维护后再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维护税源信息的时间,既可以在申报期之前,也可以在申报期内。

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稳定税源,可以“一次填报,长期有效”。对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一次税源,纳税人可以在发生纳税义务后立即填写税源明细表,也可以在申报时一次填报所有税源信息。

针对人们普遍关心的纳税人申报纳税有什么影响的问题,陈震说,合并申报对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没有影响。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不动产登记办税有关申报表单仍可以继续使用;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同时,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申报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城市建设维护税、水资源税和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不包含在此次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之中。(记者李丽钧 成群)

关键词: 财产 行为税 合并申报 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