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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方与平台存隐秘关联 银票网受托机构去哪儿了?

2017-07-30 10:00:23     来源:中国网

  根据去年8月颁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显示,所谓的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银票网既然定位于金融信息服务平台,那么也应当一并被监管。

  不过,一位华东地区网贷平台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互金平台与金交所的合作模式势必在整个投资流程中多了金交所这一道,那么就会存在合同嵌套的情况,这肯定是与监管不相符。

  为规避大额限制,在政策出台后不少互联网金融平台纷纷选择与金交所进行合作。然而,6月30日,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整治办”)发布《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以下简称“64号文”)。

  工商资料显示,昆山谊通原名昆山凯雷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此前的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机电设备、工控设备的销售、维护、技术服务;电器及配件、自动化设备、五金工具、电线电缆、仪器仪表的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勾连

  此外,银票网还表示,银票网不属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不过,根据其官网资料显示,“银票网全称为上海鸿翔银票网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创新型的综合理财信息服务平台”,同时“银票网定位为金融信息中介机构”。

  《协议》发行人(保理公司)以特定票据(票面金额合计为一千五百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向认购人(东金中心会员)提供质押担保。很明显,票据的额度已经达到千万,明显与互金行业限制大额标的相违背。

  另外一家上海盈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则成立于2016年1月29日,股东为刘新杰和胡伟明。

  然而,记者经过多方努力并根据工商资料上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实地走访调查,均未能找到上述两家受托机构。基于此,记者向银票网求证,一位公关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两家公司系东金中心指派,与平台无关。

  此外,结合银票网官网项目展示显示,满月红-天弘票融1号18期,其发行机构为深圳天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受托机构为昆山谊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发行规模165万元,认购起点500元。

  对此,银票网表示,“64号文”未禁止互联网金融平台与金交所合作,仅表述为:“并于2017年7月15日前,停止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涉嫌突破政策红线的违法违规业务的增量。” 故“64号文”禁止的是涉嫌违法违规与金交所合作的行为,而非完全禁止与合法合规的金交所合作。

  按照协议的内容看,受托管理人应当是发行人(保理公司)聘任。而银票网的回复则是受托管理机构是东金中心指派。

  “64号文”明确要求,与金交所合作的相关平台须于2017年7月15日前,停止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涉嫌突破政策红线的违法违规业务的增量,并妥善化解存量违法违规业务。

  此外,福建国票的股东郑燕晖同时还是福州德纬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法人,后者的监事则为陈雯倩,与深圳诺德保理的法人代表同名。

  疑云

  掌握着行使票据质押权利和票据托管专户的网银U盾的受托机构不仅在网络上无任何的痕迹,连工商资料上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也找不到。对此,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即使两家受托机构是东金中心指派的,作为项目推介方的银票网难道在事前就没有进行任何的尽调?毕竟受托机构可是拿着投资者的真金白银,正规负责的平台肯定首先会和受托机构联系。

  针对票据额度超千万,银票网仅对记者表示,天弘票融的产品提供票据质押担保的单张票据的最大金额是300万元人民币,一张票据对应一期理财好产品,未做任何拆分,也未超过200人的募集人数。

  根据工商资料显示,福建国票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国票”)成立于2009年7月31日,股东为赵莲凤和郑燕晖。在对外投资的企业中包括福建银票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法人与银票网早期股东有重叠,皆为张铭涛。

  对于如此错综复杂的股权关系,银票网在回复时仅表示,企业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都有个别股东的退出与新股东的加入,两者都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双方无业务往来,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记者注册登录后发现,满月红-天弘票融1号26期的项目起投金额仅为500元。不过,对于会员用户的认定,以及投资门槛的认定标准究竟是怎样的?银票网方面并未给出明确的解释,仅表示项目融资额不同,在不突破200人限制的情况下,投资门槛也会不同。

  与此同时,却有消息指出银票网平台上原本与金交所合作的产品虽然下架,但新上线的“天弘票融系列”产品相关介绍中却依然存在着与金交所的合作标语和宣传文字。

  针对深圳天弘保理与深圳诺德保理为同一注册地址的原因,银票网表示,因为前海自贸区注册公司的企业有自贸区特殊优惠政策,其主营收入70%以上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诸多优惠政策。深圳前海管理局还专门成立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为入驻前海的企业提供注册地址及服务,所以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这个地址上有来自国内外5000多家公司。两家保理公司聘请的监事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协议》显示,受托机构扮演着重要的作用:一、发行人(保理公司)以特定票据向认购人(东金中心会员)提供质押担保,认购人(东金中心会员)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取得特定票据质押权利并同意授权委托受托管理人代认购人(东金中心会员)行使票据质押权利;二、发行人(保理公司)为本期产品设立唯一的资金专户及票据托管专户,并将票据托管专户的网银U盾由受托管理人保管。

  汪青

  不过,“天弘票融系列”项目的发行机构虽变更为深圳天弘商业保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弘保理”),受托机构为昆山谊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谊通”)。但是根据工商资料显示,深圳天弘保理与此前“东金定融”项目中的发行机构深圳诺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诺德保理”)为同一个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联系电话也相同。此外,两家保理公司的监事都是郑夏玲。

  记者独家获得一份在今年4月份到期、名为“银财富—东金定融专项计划合约”产品协议显示(以下简称《协议》):在本期产品中,发行人为深圳诺德保理;认购人为按照吉林东北亚创新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金中心”)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以及本期产品《产品说明书》,在本期产品成立后持有本期产品的东金中心会员;受托管理人:上海盈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金中心则为本期产品提供交易签证、备案登记和资金代收代付服务。

  工商资料显示,银票网的股东包括福建省星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迎晟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福州亚联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福州华宇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和易德勤。

  对此,银票网表示,按照金交中心与金融办备案的类私募产品的推介要求,类私募产品的详细资料仅向银票网及金交中心的会员提供,因此未成为会员的用户是看不到产品详细介绍的,包括资金的投向。

  在继续查阅《协议》的过程中,记者还发现,作为项目保证人的福建国票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诺德保理及银票网之间都存在关联关系。

  在此背景下,记者向东金中心致电(打过去一直处于关机中)致函(官网邮箱和传真)求证两家受托机构是否是其指派。与此同时,分别联系上文提及的两家保理公司。不过,截至发稿,对方均未与记者联系进行回复。

  针对银票网对于“银票享产品早已经下架,无需披露”的说辞,记者在官网上查阅后发现,目前该项目仍未下架,甚至打出了“30天尝鲜12.3%预期年化收益率”的口号,点击进入后发现,投资金额为3万元,借款期限30天。

  因而,该上线产品被质疑明显与64号文件规定要求相悖,64号文件要求平台于2017年7月15日前停止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涉嫌突破政策红线的违法违规业务的增量。

  记者登录官网后发现,平台上面的定期产品除了能看到发行机构与受托机构之外,看不到任何详细的产品介绍,只显示为定向融资计划,资金的投向等并未披露。此外,平台的银票享产品则完全无任何信息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福州亚联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的股东肖宗琼,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即福州安心园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而这家公司的董事分别包括与银票网紧密合作的深圳诺德商业保理公司的股东李伟伟,以及昆山谊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兼法人代表王忠杰。

  合作方与平台存隐秘关联 银票网受托机构去哪儿了?

  对此,一位不具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作为项目推介方的银票网难道在事前就没有进行任何的尽调?毕竟受托机构可是拿着投资者的真金白银,负责任的平台肯定首先会和受托机构联系。

  而在2016年2月1日,其股东由张树港变更为王忠杰和朱永革,公司名称由原来的昆山凯雷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昆山谊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而公司的经营范围也变更为: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