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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给情人买礼物没钱 杀死的姐烧车抢了175元

2016-12-16 15:58:10     来源:新浪

原标题:男子给情人买礼物没钱 抢了175元杀死的姐烧车

拮据的他,盯上了开出租车的“的姐”。

抢劫175元,他嫌少;让的姐家属送钱,在的姐被困逃脱后,他担心罪行败露;将的姐杀害,又烧毁出租车……

14日,来自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消息称,此案宣判,杀害的姐的犯罪嫌疑人一审被判死刑。

想讨好女友 他抢劫的姐

32岁的秦某是葫芦岛兴城市农民,小学文化,在网上认识了女孩小美(化名)。二人感情迅速升温,小美的生日快到了,可秦某当时手中只有几百元钱。为了给女友买个像样儿的生日礼物,秦某就想抢钱来得快些。

2015年12月21日10时多,秦某从老家农村来到兴城市内,想抢劫出租车。在一个地摊处,他花13元买了一把杀猪刀后,开始寻找目标。

中午12时多,一辆出租车在秦某身后摁喇叭,他回头一看路边人少,就上了车,坐在副驾驶后面座位上,司机是位的姐。

“上车后就想抢她,我告诉她说去红崖子镇。到了一个村屯附近时我让停车,她跟我要车费,我说兜里没钱,把你兜里的钱给我。她瞅了我一会儿。我又说把钱拿出来,这时她吓得直哆嗦,说,大兄弟,我挣点钱不容易。我大声说痛快把钱掏出来,我有刀!同时用手扶了一下兜,她就害怕了!分两次给我拿出来170元钱,我说钱太少了,她说都在这里……”

“我说那不行,咋的也得给拿个一两千元。我让她给亲属打电话送钱来。”落网后,秦某供述称。

杀害的姐 又烧毁出租车

此时,秦某看见车内有透明胶带,就把刀拿出来在的姐眼前晃了晃,用口罩蒙住她的眼睛,用胶带在口罩上缠了三圈……将的姐双手背在后面绑起坐到后座。

秦某开车想把车停在一个山包上,好能看见来往车辆。刚向前开出两三里,发现的姐不见了,正在往后面跑。

“她见过我,以后会认出来,于是我就开车去追。看到她正往屯子里面跑,我停车下来边喊站住边追,她边跑边喊救命。追了100多米,她就摔倒,我上前用刀扎了她……车上沾了我手上的血,怕留下证据,我把车开进小山沟,把钱和刀装进兜,从地上捡了一捆苞米秧子放进驾驶室点着,火着后我就跑了,把刀扔山沟里用石头压上。”

跑到公路边,秦某在路边拦了一辆三轮摩托,下车给了60元钱,后又乘坐一辆私家车回到家。经鉴定,的姐失血死亡。出租车经鉴定价值为2.67万元。次日中午,公安机关将秦某抓获。

一审判死 被告不服上诉

遇害的姐的丈夫大民也是出租车司机,接到勒索电话,听到妻子哭声,他打妻子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于是报警。没想到,却是阴阳两隔。

法院认为,被告人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抢劫后为灭口而持械杀人,致一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烧毁车辆,数额较大,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秦某犯罪动机卑劣,人身危险性极大,杀人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被害人亲属对其不予谅解,虽有坦白情节也不足以从轻处罚。

因此法院以其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

目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已经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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