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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彝良一男子盗挖红豆杉 获刑三年并处罚金

2016-12-18 08:48:34     来源:新浪

云南彝良一男子盗挖红豆杉 获刑三年并处罚金

被告人郭某高接受审判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摄影 李新枭)日前,云南彝良法院在角奎镇发达中学开展“阳光司法”审判活动,公开审理被告人郭某高盗挖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一案。法院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郭某高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5月2日,被告人郭某高在未办理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以挖风景树为由,擅自在彝良县国营林场大黑山林区砍伐疑似红豆杉三棵,其中两棵已连根挖出,准备运回家中栽种,被巡山护林员当场查获并报警,被告人郭某高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前来处理,自觉接受传唤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并如实交代全部犯罪事实。自首成立,郭某高砍伐的树木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系红豆杉,属一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高非法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植物两株以上,已经违反国家植物保护法规。案发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为了维护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保护珍贵植物资源,惩治犯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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