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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今日讯!远离不良“校园贷” 不负青春不负债

2023-06-12 07:41:35 来源:河北新闻网

日前,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2023年第1号预警:警惕“培训贷”陷阱。

据了解,当下“培训贷”骗局时有发生,且呈上升态势。个别不良培训类机构以只要报名参加培训课程就提供兼职与就业机会、学费可以分期付款等承诺,诱导学生在网络贷款平台进行借贷。但课程开始后,学生并未得到机构承诺的兼职或就业机会,而且面临退费困难和高利贷风险。

不少大学生成了不良商家紧盯和收割的“韭菜”。社交平台上,也有不少大学生网友晒出了自己报名网络培训课程被诱导分期贷款的经历,其中不乏通过投诉追回“学费”的年轻人。许多被骗大学生称,这些复杂的合同条款是他们的“盲区”,也成了培训机构截断退费要求的“法宝”。


(资料图片)

“先学后付”“免息分期”步步引导套路满满

调查发现,不少涉世未深的大学生被各式各样的在线培训课程宣传吸引,如绘画、PS、剪辑、配音等。培训机构表示,零基础也可以轻松学习,边学习边接单,机构老师介绍资源,月入过万很简单……针对没有积蓄的大学生,许多培训班还打出了“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的广告,背后的小额贷款平台更是五花八门。

以求职者工作经验不足为由,向其推荐包就业的岗前培训,并要求求职者向指定借贷机构贷款上万元,用来支付培训费用。而培训结束后,这些机构往往难以兑现承诺,或推荐工作与承诺相差甚远,导致求职者既没有实现就业,又陷入借贷的“圈套”。

在此提醒广大在校学生,务必提高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不要轻信培训机构所谓“边学边赚钱”“先学后付”等诱惑贷款的承诺,不要在陌生网络平台注册信息、转账汇款及办理贷款等,求职期间注意甄别招聘信息与公司资质,如遇搞不清、拿不准的情况,请及时与学校、家长沟通,理性判断,谨慎选择,避免落入“培训贷”陷阱。

如遇被骗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尽管“先学后付”的模式已经广泛存在于教育行业,但由于教育机构需要借助第三方金融机构、贷款公司等平台实现“先学后付”,其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需要警惕。

一位律师告诉记者,教育机构以“先学后付”作为幌子,实际上是引诱学员到小额贷款平台贷款,既涉嫌虚假宣传,也涉嫌消费欺诈。“如果教育培训机构人员使用胁迫方式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课程服务,或者不允许消费者退课退费,要求消费者继续接受服务的,还会涉嫌强迫交易罪。”律师提醒,如果签订合同时根本没留意就误签了具有“霸王条款”的不公平合同,也可指出对方的违法违规之处。若对方置之不理,建议以相关证据,如前期与培训机构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签约合同等,向12315、网上信访、工商管理部门、地方金融监管局等进行举报投诉。此外,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针对大学生关心的“不履行还款是否会影响个人征信”的问题,律师表示,小贷公司放款对于征信有没有影响,要看放款方是否有接入央行征信系统,“没有接入征信系统的平台,一般都是没有达到接入要求,这类平台的贷款利息比其他平台要高很多,并且此类平台经常出现暴力催收等恶性事件,我国严厉打击高利息贷款和暴力催收,所以不要使用该类贷款,以免给自己带来危害”。

此外,律师还表示,如向消费者协会、黑猫投诉平台等公益性消费投诉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依旧不能解决问题,或被骗数额较大(如3000元以上),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

存在隐患,呼吁社会各方力量加大关注“校园贷”

3月3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与共青团中央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青年学生消费者,理性考虑超前消费,审慎选择贷款机构,避免陷入不良“校园贷”陷阱。

中消协与共青团中央发布的消费警示中提到,在“校园贷”风靡的背后,也存在着严重隐患。一方面,当前“校园贷”市场存在办理贷款业务门槛低、经营者资质参差不齐、身份审核形同虚设、合同信息不透明、风险提示不充分等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大学生三观尚未完全成熟,物质需求旺盛,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心强,但自身控制能力较差,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再加上社会经验缺乏,容易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值得注意的是,不良“校园贷”为迎合大学生的消费需求,不断翻新其骗局和陷阱。呼吁社会各方力量加大对不良“校园贷”的关注,积极构建多方协同共治的格局,完善行业准入、运营监管体系,明确行业准入门槛,健全行业风险防控机制,排查整顿违规机构,针对大学生提供定制化、规范化、安全放心、真实透明、风险可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河北日报记者 李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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