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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全省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辽医保发〔2023〕10号)及《医疗保障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十二项措施》(辽医保办发〔2023〕25号)文件精神,深化辽宁省门诊慢特病认定经办服务改革工作,方便百姓了解慢特病省内异地互认办理模式及相关政策,进一步畅通医保部门沟通交流渠道,现将我省各市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及省内异地互认定点医疗机构公布如下。
附件1 辽宁省省内慢特病异地互认经办咨询电话.xlsx
附件2 辽宁省门诊慢特病认定医疗机构名单.xlsx
来 源:辽阳市医疗保障局(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稿)
编 辑:张 姝
责 编:贾 鹏
审 核:李 影 张连哲 任传慧
发 布:傅 明
@魅力首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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