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吴维
近日,深圳市检察院通报了一起案件,一男子抽中参与资格以为中奖,结果领奖时遭拒,一怒之下持刀砍伤店员,最终因故意伤害罪获刑九个月。
【资料图】
案件发生在深圳市龙华区的一家手机专卖店。21岁的小武一日在公交站台等车时,一个业务员走过来,拿了一个二维码,动员他扫码关注,并告诉他可以免费抽奖。
“抽奖?”小武有了兴趣,他依言操作,抽奖页面果然跳了出来。标着“免费抽奖”四个字的转盘上,标有平板电脑名额、手机名额、小音箱、充电宝、谢谢参与等字样。抽奖活动下方,写有活动说明:名额为参与资格,非中奖非直接领取,需达到一定额度的消费金额。
小武懒得看说明,直接参加了抽奖,指针疯狂地转动了几圈之后,慢慢地停在了“平板电脑名额”上。小武顿时乐了,“哇,我中奖了!”业务员笑着说:“恭喜你呀,手气不错,这个华为平板电脑价值2980元。你可以去龙华市场附近的X手机专卖店找店长领奖。”
小武也不等车了,兴冲冲地跑去X手机专卖店。可是,店长告诉他:“你得下载个APP,先充值2999元后,才能免费领取平板电脑。这个APP里面有生活用品、电器、衣服等,你都可以购买。我也在里面买过东西的。”
“啥?我是来领奖的,我来了你们就跟我搞这些套路!”
“这个活动规定就是这样的……”一番争吵之后,小武气呼呼地走了。
离开后,小武越想越生气,那个业务员也不说清楚,领奖还要花钱,要是一开始就告诉我需要充值或者消费什么的,我肯定就不去门店了!这些人怎么老是用这种套路忽悠人!太没道理了!
路过一个小百货市场,他就进去花了20元,买了两把水果刀,准备回去“教训”一下店长,“也许就能把平板电脑要到呢!”
小武气势汹汹地走进来,张口就问店长:“那个平板电脑你给不给?”
“你达不成条件,是不能给你的”。店长回答说。
话音刚落,小武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黄色水果刀,挥舞着冲过去,刺向店长胸口。店长被吓得一连朝后退了两步,堪堪躲了过去。一旁的店员阿强连忙上前,用双手抓住了小武持刀的右手。小武急了眼,左手拿过刀,就势砍到了阿强的额头上,还在阿强手上也划了一刀。
店长回过神来,马上从后面抱住了小武,阿强赶紧把刀抢了过来。小武又伸手要摸口袋,警觉的店长抢先从他口袋里掏出一把绿色的水果刀,远远丢在地上,随即用胳膊将他的脖子勒住。
小武被制住了,阿强的脸上和手上的血也滴了一地。其他同事惊魂未定,赶紧打110和120。民警很快赶来,控制了现场。
经鉴定,被害人伤情综合评定为轻伤二级。
最终,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小武提起公诉。由于小武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
以中奖为由,让消费者充值或消费后,获得一定的奖品,是一种常见的营销套路。商家这种营销套路的设计,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引诱、误导、忽悠消费者的成分在里面。这场血案,对商家也是一个警示,如果为了利益愚弄消费者的话,很容易就会引火烧身。
深圳市检察官提醒市民,如果遇上消费纠纷,不能冲动行事,可通过以下合法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拨打“12315”热线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
审读:孙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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