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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首次在津开考 11月5日笔试

2016-11-02 17:08:03     来源:新浪

内容提要:2016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1月5日在全国27个省市举行。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本市将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所有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天津北方网讯:2016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1月5日在全国27个省市举行。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本市将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所有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本次考试全市共有20728人报考,报考科次达49606科次。届时,报考考生将在全市19个考区、29个考点的2040个考场应考。

  教师资格考试是国家级教育考试,是实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重要基础和保证。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营造良好考试氛围,确保考试的顺利实施,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本市各考区将进一步强化考试环境的综合整治,严肃考风考纪,各考点将统一配备无线信号屏蔽器和无线信号探测器等设备。考试过程中,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公安、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使用现代化监测手段,重点治理和惩处使用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实施舞弊的行为。同时,各考点将进一步加大对团伙作弊和冒名顶替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作弊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其作弊信息将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并将违纪情况和处理结果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对于在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提供考试试题、答案”,以及“替考或被替考参加考试”等涉考犯罪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予以严惩。

  市招考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一是考生在考前要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自己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二是考生应提前熟悉自己参加考试的考点,确定好通往考点的路线,计算好赴考路途所需的时间。考试开始后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考生交卷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三是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按照《考场规则》的要求,携带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橡皮等必要的文具;禁止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特别是手机、无线耳机等)进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四是考生作答时,要认真仔细地阅读题目要求,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对应的区域内。答错区域或超出答题卡黑色矩形边框限定区域的答案无效。五是作为未来的教师,考生要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珍惜机会,考出水平。(前沿新闻记者赵颖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