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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孩子有“特殊倾向” 幼儿园被判侵权

2016-11-11 13:14:17     来源:新浪

  昨日,北京市三中院对此案做出二审判决,改判艾毅幼儿园以书面形式公开道歉,并在新浪网首页显著位置中公开发表不少于10日的致歉声明,赔偿小健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幼儿园公开信引发官司

称孩子有“特殊倾向” 幼儿园被判侵权

  艾毅幼儿园发公开信称该园5岁男孩小健(化名)有“特殊儿童倾向”,被小健母亲以侵犯名誉权告上法院,在一审驳回诉讼请求后,小健母亲选择上诉。

  园方该公开信中,对小健使用了“具有特殊儿童倾向”、“给予特殊看护”、“不断出现的异常”、“心理专家介入孩子的诊断”等表述。

  2015年6月1日,小健母亲在微信公众号发文,指责小健所在的艾毅幼儿园老师长期对孩子的暴力殴打行为。之后幼儿园向百名家长送达公开信,称小健母亲微信公众号文章内容不实。

  小健的母亲代小健将艾毅幼儿园起诉至法院,认为幼儿园故意捏造小健是特殊儿童的虚假事实,颠倒黑白,对小健进行污蔑和诽谤,并广而告之,给小健的名誉造成严重影响,故诉至法院要求幼儿园管理方某投资管理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小健母亲在庭审时称,自2014年起,儿子不愿意再去幼儿园,经查看园方监控视频,她发现助教老师先后多次把孩子带到教室门厅入口处推搡、拉扯。之后她与幼儿园协商解决,但对方未道歉。

  幼儿园监控画面显示,小健曾被推搡、拉扯(红箭头处)。视频截图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学校发公开信系解释说明和反驳,双方均有针锋相对的言论,因此都有互相容忍的义务,幼儿园公开信侵害原告名誉权的损害依据不足,驳回小健的诉讼请求。小健母亲不服一审判决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