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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院不回避、不姑息 涉诉上访户"弃访转法"(2)

2016-12-02 12:37:37     来源:新浪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容易取得当事人信任,在办案单位与信访人之间搭建起了有效沟通的桥梁;能够帮助办案单位发现执法错误、瑕疵,提高审查处理的精准度和公正性,便于解决纠错难的问题。”张军斌说。

  此外,浙江高院还在全国率先与省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配合衔接的规定》,依法引导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即只要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检察机关就予以受理并作出书面结论,2014年和2015年分别引导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并作出结论1625件、1454件。

  司法救助是化解信访矛盾的重要举措。浙江法院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不到位的被害人、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上访群众为救助重点,全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为化解进入法院的大量涉诉信访案件,浙江全省法院建立了“院领导预约接访、中层领导轮值接访、信访部门领导随机接访、立案大厅干警常规接访、驻京工作组异地接访、网络视频远程接访”的六级接访机制。

  诉求不合理的不迁就

  浙江法院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的意见》等规定,对当事人反映问题属于“诉”类事项的,依法及时导入相应诉讼程序。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上诉及申请执行、申请国家赔偿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受案条件和办理时限,及时予以立案登记,导入案件审理或办理程序。据统计,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底,浙江全省法院共登记立案91万余件,同比增长18.6%,当场登记立案率为92%,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系从信访渠道导入到司法渠道,引导当事人走法律途径。

  为此,浙江法院严格依法启动终结程序,同时,积极推动有关部门落实终结案件后续管理工作,明确信访案件终结后由当地党委、政府落实教育疏导。对终结后继续违法上访并妨害社会秩序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置,切实扭转了“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不良态势,有效维护了涉诉信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