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124人涉毒被查 治安警被控玩忽职守 收钱后放任酒店接待非法人员被诉 2012年广州市公安局开展“813”打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在越秀区一家酒店抓获涉毒人员124人,缴获近200斤毒品,事后追查出该片区派出所副所长与酒店女经理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并让治安民警在每次检查前“通水”。该派出所治安特营组组长邓某被判玩忽职守罪、受贿罪一审获刑1年,日前该案在广州市中院二审开庭。 治安民警受贿不履职 据悉,从2006年开始,邓某在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矿泉派出所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属于治安民警,主要负责辖区内特种行业和娱乐场所的管理,并于2011年开始担任该派出所治安特营组组长,大约是在2009年开始主要管理三元里大道片区的特种行业和娱乐场所。 据指控,2011年至2013年,邓某在担任越秀区公安分局矿泉派出所治安特营组组长期间,多次收受利华酒店老板杨某、经理寇某(均已判决)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万元及苹果ipad一部。邓某在对利华酒店的日常监管检查过程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致使该酒店长期违规接待非法人员而未受到查处。 2013年8月13日,广州市公安局对利华酒店进行专项搜捕行动,共抓获涉毒人员124人,缴获毒品93581.3克。邓某于2014年1月3日到越秀区检察院自动投案。检方认为,邓某构成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而邓某犯罪后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 酒店女经理与副所长通奸 酒店女经理寇某证言称,他们酒店这几年主要存在违规接待的情况,没有有效证件和有效证件过期的外国人。寇某还说,她当时与矿泉派出所的副所长江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利华酒店长期未被查处主要是因为酒店老板杨某和所处的矿泉派出所有关人员的关系比较好,几乎每次公安部门来酒店检查前都会通知。 一审法院认为,邓某同时犯玩忽职守、受贿二罪,应予以数罪并罚,据此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日前,邓某不服上诉,该案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记者齐晓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