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下午,首批“河南省戏曲之乡”授牌仪式在郑州进行。许昌市、开封市等7地分获“河南省戏曲之乡”“河南省豫剧之乡”“河南省曲剧之乡”。
此次活动由河南省戏剧家协会组织开展,为扶持基层文艺事业,培育戏曲艺术创作和文化产业基地,鼓励地域特色文化,表彰突出贡献地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场授予许昌市、开封市、汝州市“河南省戏曲之乡”称号,授予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封丘县、巩义市“河南省豫剧之乡”称号,授予渑池县“河南省曲剧之乡”称号。
近年来,许昌市的河南地方戏三大剧种均衡发展、开封市的戏曲与旅游的融合、汝州市的民营院团发展、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的戏曲小镇打造、封丘县的乡村大舞台建设、巩义市的戏曲进校园、渑池县的精品剧目创作等都做得有声有色。这些地方戏曲传承悠久,群众基础深厚,戏曲生态良好,成为河南亮丽的文化风景线。
“河南省戏曲之乡”评选命名活动自去年10月启动申报,最终评出许昌市、开封市、汝州市3个“河南省戏曲之乡”,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封丘县、巩义市3个“河南省豫剧之乡”,渑池县为“河南省曲剧之乡”。活动今后将每年举行一次,对已成功申报的地区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考评一次,不达标者将取消“戏曲之乡”称号,优秀者将推荐参加“中国戏曲之乡”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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