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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总部经济招商”政策详解

2023-08-17 02:22:23 来源:个人图书馆-淡愁眉

有限公司税收返还政策: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增值税:税率为小规模3%(2023年-2027年底税率为1%)、服务类6%、建筑、运输9%、商贸13%,国家财政50%,地方留存50%,按照地方留存部分金额的50%-80%奖励给企业。

所得税:税率25%,国家财政60%,地方留存40%,按照地方留存部分金额的50%-80%奖励给企业。

具体方式:

1、入驻方式:企业在税收园区设立分公司或新公司,只需在税收园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依法在税收园区缴纳相应税收,不要求在税收园区实体经营办公。

2、税收奖励是以地方留存为基数:50%-80%

3、地方留存包括:增值税的50%、所得税40%

4、财政扶持阶梯标准:

年纳税额100万以下:扶持比例为地方留存部分50%

年纳税额100万-300万:扶持比例为地方留存部分60%

年纳税额300-500万:扶持比例为地方留存部分65%

年纳税额500万-1000万:扶持比例为地方留存部分70%

年纳税额100万以上:扶持比例为地方留存部分80%

例:假定某企业注册在园区,增值税纳税100万,企业所得税纳税100万,总计纳税200万,按照扶持比例80%,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分别能获得的扶持资金为:

增值税:100*50%*80%=40万

所得税:100*40%*80%=32万

总计获得扶持资金:40+32=72万

5、财政扶持资金是以地方(园区)实际分成部分作为基数,即扣除国家部分的地方留存部分金额作为奖励基数。

6、财政扶持资金:当月纳税,次月返还。优惠政策长期有效,若因国家宏观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该优惠政策将作出另外的调整或者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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