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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网讯 通讯员吕铁桶报道:日前,嘉鱼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查处首例在禁捕水域使用“射鱼器”违法捕鱼行为,抓获2名违法行为人。
据执法民警介绍,8月16日中午,森警大队和巡警大队为防止夏季溺水和打击非法捕捞,联合开展对长江及周边水域进行日常例行巡查。当民警巡查至马鞍山中桥马鞍河附近水域时,发现有两名年轻男子在河边鬼鬼祟祟四处张望,形迹十分可疑。
民警上前查看后发现,他们使用鱼标器正准备在禁捕区域非法捕捞,民警立即将他们带到方庄派出所进行详细调查。
据两名违法行为人交代,他们在网上看到射鱼器射鱼的视频后,便在网上购买了射鱼器工具,想着大热天的中午不会被人发现,就相约来到禁捕水域体验“射鱼器”捕鱼的效果,没想到还是被公安执法民警逮个正着。
民警提示:鱼标射鱼器是农业农村部明确禁止使用的禁捕工具之一,该工具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鱼类的危害性极大。如果在禁捕区域使用禁捕工具,将涉嫌犯罪。公安机关鼓励公众积极举报身边的违规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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