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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审查起诉案件起诉率达到100%

2018-12-04 10:43:09 来源:河北日报

沧州检察机关提高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质效

审查起诉案件起诉率达10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沧州市检察机关紧紧抓住线索摸排这一基础工作,突出快速办理关键环节,集中用好督导问责有力抓手,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依法快速批捕、精准起诉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截至11月30日,所有审查起诉案件起诉率达到100%。

立足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沧州市检察机关建立市院班子成员包院督导制度,市院班子成员到分包院进行实地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到位。对任务落实进度明显落后、效果不突出的院强力问责。构建快速办理机制,检察机关通过定期与公安机关进行信息互通,实现所有涉黑涉恶案件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并对取证合法性进行同步监督。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提前介入措施,通过承办人和主管副检察长双介入,实现案件质量双把关,确保案件优质高效办理。

针对当前沧州市两级检察机关有81.37%的侦查监督干警没有审查起诉办案经验,68.69%的公诉干警没有审查逮捕办案经验这一现状,沧州市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开展侦监、公诉部门“捕诉互动”岗位练兵活动。9月份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以来,全市侦监、公诉部门共同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42件,共同办理审查起诉案件96件。11月12日起,全市刑检部门实行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捕诉合一”工作机制,切实做到“谁批捕,谁起诉”,减少重复阅卷,办案效率得到显著提升,报捕案件均在5日之内完成。

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涉黑涉恶案件,沧州市检察机关实行领导“三亲历”带头办案制度,两级院一把手主动办理,坚持亲自阅卷、亲自提讯、亲自出庭。目前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已形成常态。截至11月30日,两级院领导干部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59件。

线索摸排是检察机关增强法律监督刚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沧州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回头看”,注重在办案中发现线索。截至11月30日,通过“回头看”活动,沧州市检察机关共发现线索264条。

实行“双签双入户”,发动人民群众摸排线索。“双签”即“签订责任状”和“签报线索统计表”,“双入户”即“宣传发动入户”和“督导检查入户”。通过“双签双入户”这一工作机制,传导压实责任,把工作做到位。截至11月30日,全市检察机关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12条。

在此基础上,该市检察机关对已摸排的435条线索进行深度核查,从中发掘一批有价值、能成案的线索进行深度研判,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立案监督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社会效果好的案件,目前已成案32件。(记者戴绍志、王雅楠 通讯员鲁亚莉、辛蟠泽)

关键词: 沧州 审查起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