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新闻网-主流媒体,廊坊城市门户

沧州市168家企业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

2018-12-11 13:31:14 来源:河北日报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沧州市政府10日发布通告,自12月12日零时起,市中心城区启动机动车单双号禁限行措施。

禁限行时段为每日24小时(含节假日)。非营运机动车(含外埠车辆号牌、临时号牌)实行“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措施,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执行。

同时,沧州市采取多项措施,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深化VOCs治理。对列入省重点治理企业清单和重点监管企业清单的168家企业,完成VOCs在线监测设备或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安装。对石化、化工、医药等行业VOCs污染治理再排查,实施升级改造深度治理。

推进清洁取暖。今年完成气(电)代煤23.2万户;严控煤炭消费总量,今年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较上年削减10万吨;全市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855台,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强化扬尘管控。2018年底前黄骅港煤炭集港全部由铁路运输,减少重载货车污染排放和行驶中的扬尘。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含破拆、改造等)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市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7%,县城建成区达到75%以上。建立秸秆焚烧高架红外视频监控系统,对重点涉农区域实现监控全覆盖,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

开展工业窑炉专项整治。以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等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未列入清单中的工业炉窑,一经发现立即停产。2019年1月1日起,工业炉窑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停产整治。

严格错峰生产。优先对高污染企业、使用高污染燃料的企业等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停产整治。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对18个省级以上开发区、1个港口(作业区)完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记者戴绍志)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