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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家“霾中制霾”企业受到惩处

2016-12-21 09:40:31     来源:廊坊新闻网
  从市大气办获悉,12月18日至19日,我市12个督导组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共发现了14处企业应停未停问题和散乱污无证违法排污问题。对此,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县(市、区)务必于12月20日上午将14家违规企业查处到位。具体检查情况及处理反馈如下:
 
  三河市2个散乱污无证违法排污问题处理情况。三河市环保局联合三河市公安局、供电公司、杨庄镇政府对市督导组通报的杨庄第五装订厂和杨庄镇三河市金元印刷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进行了处理,对其电表电量进行登统,并对两家企业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实施高限处罚,各处14万元罚金。查封后私自生产的案件线索已经移交公安部门。
 
  大厂回族自治县2个散乱污无证违法排污问题处理情况。接到通报后,大厂回族自治县政府立即安排大厂镇对大厂镇小厂村清真寺北50米无名肉联厂和大厂二村村委会南100米路西无名肉类加工厂两家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并落实整改。经查,2家无名企业实际是利用自家宅基地庭院进行牛羊副产品煮货加工点,12月19日晚,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大厂镇现场检查,确认已停止加工。12月19日下午,县纪委监察局对大厂镇党委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
 
  香河县1个企业应停未停问题处理情况。香河县通利达福利纸业有限公司为2016年12月7日香河县上报的停产企业。12月19日香河县接到通报后,立即组织县公安局、环保局执法大队已对企业法人进行了训诫,已责令该企业停产,并派驻了驻场监督员。
 
  廊坊市开发区1个企业应停未停问题处理情况。廊坊开发区环保局接到督导组意见后,立即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已经要求该企业停产。企业负责人认识到企业污染物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大,表示积极响应政府减排号召,在应急响应期间全部停产,12月18日当晚该企业已全部停产。
 
  广阳区2个散乱污无证违法排污问题处理情况。广阳区接到通报后,迅速组织环保执法人员赶赴现场,立即对廊坊市中元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和廊坊市南尖塔镇凯达标牌厂进行了查封关停,并当场下达《环境监察工作现场报告单》,对两家企业予以顶格处罚,现已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廊坊市中元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为广阳区在册停产企业,其失职驻场监督员赵凤元已当场辞退,并已安排新的驻场员进驻。目前,已对两家企业所在村街支部书记给予严肃批评,对所在乡镇包村干部进行约谈,对南尖塔镇、区环保局进行全区通报批评。
 
  安次区1个工地应停未停问题处理情况。经核实,福特4S店南侧厂房工程施工,属于违法建筑限期拆除项目。目前,安次区正与综合执法局协商,暂未提出处理意见。
 
  固安县3个企业应停未停问题处理情况。暂无处理意见。
 
  霸州市1个散乱污无证违法排污问题处理情况。经霸州市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煎茶铺镇元里村口112国道南侧货架厂无排污许可证。霸州市组织环保、公安、工商等部门对该厂进行了联合执法,对其进行了关停取缔,处以10万元罚款,并对该厂进行了断电处理,在霸州市电视台进行公开曝光。同时,霸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对包村干部煎茶铺镇文教室副校长陈亮和霸州市市工商和食药监局煎茶铺分局副分局长刘少书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
 
  文安县1个散乱污无证违法排污问题处理情况。文安县赵各庄镇振峰塑料焊接厂违规生产被督导组发现后,文安县环保局、赵各庄镇政府责令该厂立即停止作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顶格处罚,包括电业部门断电、环保部门封存生产设备、按照环保法律程序进行处罚等全部强制措施。此外,赵各庄镇政府约谈村街干部和网格监管员,并召开全镇警示大会,由相关村街负责人做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