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 投稿

廊新网-主流媒体,廊坊城市门户

女子加他人为微信好友输错号码 1万多元转给陌生人

2017-07-31 09:00:00     来源:新浪网

  1个小时过去,牟女士的朋友打电话来问她为何迟迟不转账,牟女士一头雾水地说:“我转了呀!你也收了呀!”

  云南网讯 1万余元已通过微信转账给好友,可对方却说没有收到钱,钱去哪儿了?仔细核对后,牟女士吓出一身冷汗:自己输错电话号码,错把陌生人当成好友!等牟女士意识到出问题,对方已把她的微信删除。这,可怎么办?

  牟女士赶紧联系错加微信的那位“好友”,试图讨回10900元。

  事后,牟女士告诉记者,盘龙区金辰派出所给她的答复是:此事因她个人过失造成,不构成诈骗,不能立案,建议她走法律途径解决。

  这下牟女士慌了:“刚刚加微信的那个人是谁?是谁收了我的钱?”

  牟女士翻阅微信好友列表后,发现没有添加过这位朋友的微信,于是输入朋友的电话号码添加对方微信。

  连打两三个之后,对方关机了。

  牟女士说,转账信息一发出,对方立即就收了款。

  朋友告诉牟女士;“我没有加你微信,哪来的收钱一说。”

女子加他人为微信好友输错号码 1万多元转给陌生人

  因为对方及时同意添加好友,牟女士没有多想,没有再次明确对方身份,就分3次给对方转账10900元。

  原标题:加微信时输错号码 1万多元转给陌生人

  7月27日下午,电话里谈好生意后,牟女士需要通过微信给朋友转账10900元。

  “都怪自己疏忽大意,白白损失1万多元。以后一定多加小心,核实身份后再转账。”牟女士感慨地说。

  牟女士赶紧报了警。

  哪知,对方已把牟女士的微信删除,牟女士赶紧拨打对方的电话,不接!

  仔细核对刚刚加微信的电话号码,牟女士发现自己疏忽大意,竟把朋友的电话号码输错一位数。牟女士追悔莫及,原来竟是自己亲手把钱送给了陌生人。

  律师支招

  涉嫌不当得利 网友应当返还

  云南滇缅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伍开国认为,从法律上讲,收取牟女士1万余元的“微信好友”,其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应该无条件退还给牟女士。建议牟女士通过请求微信技术后台查询收款者的真实信息,联系并要求对方返还这笔钱,如果对方拒不返还,可以到法院诉讼,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