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孩子们大都不干家务活,甚至连洗脸洗脚都由家长包办了。这其实是由来已久的了。女作家丁玲在回忆文章里说,她父母不让她自己洗脸,怕她洗不干净,坚持自己亲手给孩子洗脸。丁玲对此很反感。
我的遭遇跟她一样一样地,不是我不愿洗自己,而是爸妈不许我洗自己,说是怕我洗不干净。直到13岁时,我妈还给我洗脚呢。有一次,对门邻居老周家三儿媳妇(她不常过来),吃过晚饭,到厨房洗碗,看见我妈给我洗脚,惊得舌头都吐出来了,长长的,象吊死鬼儿似的。我受了精神刺激,从此以后,坚决不许我妈给我洗脸洗脚了,所幸她这次没反对,大概也觉得我到年龄了,我终于得到了自己洗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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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舅家的表弟,他16岁时,他妈我二舅母还给他洗脚呢!
记得小学五年级时,我爸的一个同事,到我家造访。吃过午饭后我该返校了,我爸照例给我穿鞋、系鞋带,这个同事吃惊得站了起来,说:“这可不行啊,这不把孩子养废了吗?”我爸没吱声,继续系鞋带,他系完鞋带后我就回学校了。当时我还不懂事,感觉爸同事的话挺奇怪的,不明白啥意思,长大后才懂了。
不许孩子自己洗脸洗脚,还能叫孩子干家务活吗?不让孩子干家务活,害处有多大,超乎你的想象。哈佛大学历时40年,对456名10岁左右的孩子进行跟踪调查,直至他们长大成人。调查表明:那些经常做家务活的孩子,在成年后获得良好人际关系的可能性是普通人的3倍;获得高收入的可能性是普通人的5倍;而其长期失业率要比普通人低85%。相反,那些很少或根本不做家务活的孩子,成年后和普通人相比,因违法被逮捕的可能性要高出3倍;产生精神疾病的可能性高出9倍,且因此而死亡的可能性要高出5倍。
为人父母的这么做,该怎么评价他们呢?说是“缺德”,过分不?大概不过分。因为他们不是不知道这样做不对,不是不知道这样做对孩子有害,却偏要这么做。大概不知道对孩子的害处有上述那么大,但应该知道对孩子有不良影响的。孔子在《论语》中就说过,原文记不清了,也懒得去察,大概意思是:身为国君的,能不教诲臣下吗?身为人父的,能不督促孩子干家务活吗?
但有些为人父母的明明知道这个道理,却偏偏和圣人的教诲反着来,这是为什么呢?我估计是他们天性如此。好比谁都知道黄赌毒不该做,是违法的,却偏要去做,只能说是他们天性如此,无法自制。威尔斯认为人类的行为模式80%可以遗传,我觉得人类的行为模式95%,不是遗传,也至少是先天的。对这类人这类事,仅仅靠宣传教育,是不能有效改变和扭转的,所以必须制定法律法规加以制止。
大概是有鉴于此,德国有法律规定:"孩子必须帮助家长做家务"。该国按孩子的不同年龄作出要他们替家长洗餐具、收拾房间、购买商品、翻地种菜等种种具体规定。其实,德国几百年前就制定了一条世上独一无二的法律:“不让孩子做家务活的父母,要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很奇葩吧?不知道是否真有父母为此坐过监狱。很可能是一种象征性的警告性的法律。
显然,德国人认定,孩子不做家务活,完全是家长的责任,与孩子无关。中国为什么不学学德国的做法?中国也该制定这样一条法律,提醒家长们,为人父母应该懂得督促孩子参与家务劳动,尽早学会自己管理自己。这是家长们的绝不应该被漠视的义务。
我三姨家和老舅家,在对子女的教育上,就很注意这一点,做的很好,大概因为他们都是知识分子家庭吧。
要想做到这一点,教育制度也必须改良,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才行。希望有关部门的有识之士,能够重视这一点,积极推动,以有利于孩子们更好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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