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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洪超,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石滩人民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作为增城法院的办案标兵,陈洪超的审判业务工作成绩突出。陈洪超在办案过程中一身正气,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对在民事诉讼中提供虚假证据、作虚假陈述的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并依法予以严惩。
2020年,在审理一民间借贷案件中,他对一名在案件关键事实中作前后矛盾陈述、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当事人作出了罚款10000元的决定。2022年,他对故意隐瞒巨额还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当事人作出顶格罚款10万元的决定。以上当事人均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主动缴纳了罚款。案例经宣传后,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陈洪超还被评为2022年第三季度“广州好人”。
通讯员穗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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