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滴滴司机因发生口角打死乘客 死者家属索赔119万 法制晚报讯(记者 周蔚)去年8月初,46岁的董某在酒局结束后由朋友帮忙叫车回住处,下车后,董某与滴滴司机张某发生争执,现场不少于3名目击者称,在头面部遭遇一拳后,董某捂脸倒地,后抢救无效宣告死亡。事故发生后,董某的儿子小董和妻子徐女士将张某和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诉至大兴法院,请求判决被告连带支付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共计1196164元。今天上午,大兴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 司机打死醉酒乘客被判13年 张某是山东新泰市人,本来是一名货车司机,在大兴一带送货。为贴补家用,他在2016年7月贷款购买了一辆车,在滴滴平台上注册成为了一名网约车司机,白天开货车,晚上就抽空拉“滴滴”。 2016年8月9日晚9点左右,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北门外路面南侧机动车道上,张某因琐事与其运营车辆的乘客董某发生争执,后用拳头击打董某的头面部等部位,导致董某在饮酒状态下,头部受外伤造成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疝形成,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次日早上6点,张某在出租屋内被警察抓获。检方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2017年7月28日,二中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滴滴称公司无责 愿尽人道义务 事故发生后,董某的儿子小董和妻子徐女士将张某和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诉至大兴法院,请求判决被告连带支付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共计1196164元。滴滴公司代理人出席了今天的庭审。 小董的代理人称,滴滴公司作为网约车平台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旅客人身安全。 同时,张某在滴滴公司注册成为网约车司机,与滴滴公司存在事实的劳务关系,滴滴公司对网约车司机有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滴滴公司表示,张某的侵权行为发生在运输合同之后,当时订单已经完成。根据当时的目击者称,张某殴打董某的行为发生在车辆以外的道路上。张某和董某系因发生口角才导致后来的行为,是个人行为,与滴滴公司无关,滴滴公司没有侵权行为。 但滴滴公司表示愿意尽到人道主义义务。 截至记者发稿,庭审还在继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