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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 (记者刘永强 □王振东)近日,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联合蛟河市妇女联合会举行 “家少调解员”聘任仪式。
会上,蛟河市法院宣读《护妇女儿童权益共建家少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方案》,双方签订《涉妇涉少纠纷联合化解共建协议书》,聘请10名具备一定法律知识,且熟悉基层情况、公道正派、善做群众工作的街道工作者,签署承诺书并颁发聘书。
随后,双方就家少诉前解纷工作、家少审判改革、司法护少职能等工作开展座谈。蛟河市妇联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蛟河市法院在家事审判工作方面为维护家庭和谐,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保障,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蛟河市法院工作人员表示,聘请的10名家少调解员,主要负责涉妇涉少纠纷诉调对接以及调解工作,各调解员会每月到家事调解中心值班,希望通过发挥法院、妇联组织的联动作用,搭建双方当事人理性沟通的桥梁,并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生活经验及熟悉当地风俗的优势,协助配合法院化解家少纠纷,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座谈会后,与会人员参观蛟河法院新建成的第十审判庭与家少调解中心,详细了解审判庭、调解室、心理疏导室等功能区,对法院打造的温馨沟通环境纷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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